东北,古称营州、辽东、关东、关外、东三省,是中国东北方向国土的统称。包括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(即"东五盟市":赤峰市、兴安盟、通辽市、锡林郭勒盟、呼伦贝尔市)。总面积为126万平方公里,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3%;2004年GDP总量1.6万亿元,占全国的11.76%;人口1.2亿,占全国总人口的9.18%。是我国东北边疆地区自然地理单元完整、自然资源丰富、多民族深度融合、开发历史近似、经济联系密切、经济实力雄厚的大经济区域,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。其中沈阳、长春、哈尔滨、大连为副省级城市。
东北和营州、辽东、关东、关外具有前后相继的承接关系,只不过具体所指的地域范围有一定差别。 春秋时期燕国在东北建有辽东郡、辽西郡,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燕国故土建立辽东郡,大体范围即今天辽宁省和吉林东南部,秦代长城东起点即为辽东。 1381年(明洪武十四年),大将徐达修建山海关,从此东北方向领土即以关东、关外来指代。 东北一词源于近代。辛亥革命后,特别是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后,中华民国开始用东北来取代明、清时期的旧称"关东""关外",在中国用东北或者东三省、东北三省来称呼辽宁、吉林和黑龙江这三个省份。后来东三省的西部划入内蒙古自治区,因此内蒙古东部(东五盟市)也属于东北地区。 从历史学角度看,东北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。广义的东北指代1689年《中俄尼布楚条约》之前大清朝在东北方向上的全部领土。大致上西迄贝加尔湖、叶尼赛河、勒拿河一线,南至山海关,东临太平洋,北抵北冰洋沿岸,囊括整个亚洲东北部海岸线,包括楚克奇半岛、堪察加半岛、库页岛、千岛群岛。辽东是东北南部的地理概念,一度用来指代广阔的东北地区。历史上的辽东一度包括汉四郡(朝鲜半岛汉江流域以北大部地区)。狭义的东北指代东北三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,或说东北四省区(包括内蒙古东部)。